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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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第二轮参保群众健康体检的通知

各村(居):
  根据市政府《关于做好第二轮参保群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》(市政办〔2008〕101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对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群众,开展第二轮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。现就做好健康体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  一、镇成立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
  组 长:胡亚波
  副组长:陆圆圆、许永泽
  组 员:卢海军、潘金江、陆雪锋
  二、健康体检对象
  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保的群众,包括农业和非农业户口。
  三、健康体检项目
  第二轮健康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(内、外科)、心电图、B超(肝、胆)、血脂、血糖、乙肝表面抗原、GPT、HIV,其中HIV检查对象为外来婚嫁人员、外来务工人员、高危职业从业人员和本地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,在自愿的前提下检测。同时,对已婚育龄妇女增加妇女病筛查项目,具体按慈溪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执行。
  四、7岁以下儿童及中小学学生体检
  7岁以下儿童体检项目按儿童保健生长发育监测的要求执行,并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,两年内安排一次乙肝表面抗原和GPT检测。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原学生预防性健康体检要求执行,两年内也安排一次乙肝表面抗原和GPT检测。同时,在收取儿童保健及学生体检费时,每年每人减免10元体检费。
  五、体检方法
  参检人员由各村组织发动,并按体检时间(见附件)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。
  六、具体要求
  (一)参保农民的健康体检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体检中应充分体现“以人为本”的服务理念,医务人员要做到热情、诚恳、认真、细致,尊重参检人员的隐私权,努力提供便民和温馨服务。体检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参检人员或家属,体检相关资料要存放入个人健康档案,对检查中发现的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等重点管理慢性病人,要建立档案并按规范要求实行动态随访管理制度。
  (二)各村(居)要从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,切实重视农民健康体检工作,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是造福于广大群众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大好事,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关怀的民心工程,一定要抓细抓实,统筹安排。根据体检时间,组织、发动好本村(居)民积极参加健康检查,确保今年各村参保群众健康体检率达到40%以上,明年年底达到60%以上。
  附件:2008年参保人员体检安排时间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八月十一日


主题词:卫生 体检 意见
 抄送:市卫生局。
 天元镇综合办              2008年8月19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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